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7月22日在第413次會議上做出終裁:自中國大陸、印尼、中國臺灣三地進口的不銹鋼扁平材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建議今后五年對原產于上述三地的進口不銹鋼扁平材征收7.17-25.82%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太鋼23.69%,鞍鋼25.82%,其他大陸企業24.83%;印尼青山等企業25.82%;臺灣燁聯9.47%,華新麗華7.17%,其他臺企9.07%。


 為減輕企業負擔(dan)、確保(bao)相關產品的供應穩(wen)定,該(gai)貿易(yi)委員會(hui)還決定將200系(xi)(鎳(nie)含量低于6%),寬度(du)不低于2米的熱軋(ya)產品,部分熱軋(ya)316、316L,部分420,部分低磷、硫、銅304L不銹鋼(gang)(gang)產品列入免稅名單,并對太(tai)鋼(gang)(gang)、鞍鋼(gang)(gang)、印(yin)尼青山、燁(ye)聯、華(hua)新麗(li)華(hua)這(zhe)五家企業僅適用價格承諾措施。


 此后,韓國企劃財政部長官需(xu)在反傾(qing)銷調查開(kai)始之日(2020年(nian)9月25日)起的1年(nian)內對此做出裁定,最終(zhong)決(jue)定是否實施(shi)該反傾(qing)銷措施(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