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you)氣(qi)供應基地按其功能可分為儲存(cun)站、儲配站和灌瓶站。
液化石油氣(qi)供應基地的規模(mo)應以城鎮燃氣(qi)總體規劃為(wei)依據,根據供應用戶類別、戶數和(he)用氣(qi)量指標等因(yin)素確定
當(dang)液化石油氣供應(ying)基地儲(chu)罐(guan)(guan)設計容量(liang)(liang)超(chao)過3000m3時,宜(yi)將儲(chu)罐(guan)(guan)分別設置在儲(chu)存站和灌(guan)瓶站。當(dang)儲(chu)罐(guan)(guan)設計容量(liang)(liang)小(xiao)于3000m3時,可將儲(chu)罐(guan)(guan)全部設置在儲(chu)配站。
其(qi)他詳述可參見現(xian)行國家標準GB 51142《液化石油氣供應(ying)工程設計規范》。